正式发布!9月1日实施!东海骑电动车的注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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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信息来源:东海县 更新时间:2025-01-13
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,今天(1月13日),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,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、更实用的出行工具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、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 17761—2024),
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,旧版标准(GB 17761—2018)将被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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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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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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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、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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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,并在铭牌、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。
新标准实施后,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,减少交通事故风险,有效防范非法改装,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,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。
据了解,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: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,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,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;2025年9月1日以后,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。
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
,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。